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姘翠骇鍏绘畺鐥呭闃叉帶鍥伴毦闂
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措施
二氧化氯(ClO2)又称百毒清。二氧化氯既是一种氧化剂,又是一种含氯制剂。继第一代消毒剂漂白粉、第二代消毒剂优氯精、第三代强氯精后,被称之为第四代消毒剂。是世界公认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A1级广谱、安全、高效消毒剂。是目前水产养殖中一种新型消毒剂。已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中的病害防治。二氧化氯含有效氯含量是漂白粉的9倍、是二氯异氰尿酸的4.2倍。
二氧化氯在水产养殖业上应用的好处
1、二氧化氯易溶于水,消毒作用不受水质酸碱度的影响。
2、二氧化氯能有效地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真菌、细菌芽胞及噬菌体。在水中,由于二氧化氯的有效成分分子与病毒的衣壳蛋白之间有吸附作用,致使病毒颗粒表面聚集了高浓度的消毒分子,从而加强了它的杀灭作用。二氧化氯在pH6—10范围内均能发挥良好的灭菌作效果,在pH8.5的水中,灭菌速度比氯快20多倍。二氧化氯除酚臭作用特别强,并且可使水中的致癌物3,4—苯芘氧化成无致癌性的醌式结构。
3、二氧化氯的杀菌能力较氯为强,杀菌作用较氯为快,杀菌持效性是氯的10倍以上,且剩余剂量的药性持续时间也较长。实验表明,用2.0毫克/升作用30分钟能杀死几乎100%的微生物,而剩余的二氧化氯浓度尚有0.9毫克/升。在施用过程中,并不产生有机氯等有毒副作用的物质,因此对鱼虾无刺激作用,不影响鱼虾摄食和正常发育。不损害浮游生物,能改善水质,除臭防腐,是真正的绿色消毒剂。
二氧化氯(ClO2)又称百毒清。二氧化氯既是一种氧化剂,又是一种含氯制剂。继第一代消毒剂漂白粉、第二代消毒剂优氯精、第三代强氯精后,被称之为第四代消毒剂。是世界公认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A1级广谱、安全、高效消毒剂。是目前水产养殖中一种新型消毒剂。已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中的病害防治。二氧化氯含有效氯含量是漂白粉的9倍、是二氯异氰尿酸的4.2倍。
二氧化氯在水产养殖业上应用的好处
1、二氧化氯易溶于水,消毒作用不受水质酸碱度的影响。
2、二氧化氯能有效地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真菌、细菌芽胞及噬菌体。在水中,由于二氧化氯的有效成分分子与病毒的衣壳蛋白之间有吸附作用,致使病毒颗粒表面聚集了高浓度的消毒分子,从而加强了它的杀灭作用。二氧化氯在pH6—10范围内均能发挥良好的灭菌作效果,在pH8.5的水中,灭菌速度比氯快20多倍。二氧化氯除酚臭作用特别强,并且可使水中的致癌物3,4—苯芘氧化成无致癌性的醌式结构。
3、二氧化氯的杀菌能力较氯为强,杀菌作用较氯为快,杀菌持效性是氯的10倍以上,且剩余剂量的药性持续时间也较长。实验表明,用2.0毫克/升作用30分钟能杀死几乎100%的微生物,而剩余的二氧化氯浓度尚有0.9毫克/升。在施用过程中,并不产生有机氯等有毒副作用的物质,因此对鱼虾无刺激作用,不影响鱼虾摄食和正常发育。不损害浮游生物,能改善水质,除臭防腐,是真正的绿色消毒剂。
建议养殖户使用对养殖动物无害的消毒产品,刺激性消毒剂的计量我们很难判断,稍不留意,就会引起大量损失。使用刺激性较大的消毒剂,这样的结果就是不仅没有杀灭有害的致病菌,反而还会导致养殖动物受到消毒剂的刺激造成更严重的死亡,目前市面上最新的消毒技术是采用纳米技术将银离子加工成纳米级别的颗粒,银离子具有相当强的穿透效果可以直达细菌和病毒的内部瓦解其官能细胞,最终导致细菌、病毒死亡,达到杀菌的目的,同时对养殖动物刺激较小,且无残留和抗药性。
4、0.3—3毫克/升浓度的二氧化氯制剂可使养殖水体中细菌总数下降92%以上,并可增加养殖水体中的溶解氧,对无机氮盐的影响不明显,0.3毫克/升的二氧化氯制剂对浮游植物无明显影响;1.2毫克/升以下对水体中的浮游动物水蚤的影响不明显。3毫克/升可抑制浮游植物的繁殖和生长;2.4毫克/升以上的浓度可影响浮游动物水蚤的繁殖和生存。在对水质的影响方面,二氧化氯制剂也优于其它的含氯消毒剂。
二氧化氯杀灭病菌和病毒的作用
1、二氧化氯是一种广谱型的消毒剂,它对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芽孢、配水管网中的异养菌、硫酸盐、还原菌及真菌等均有很高的杀灭作用。
2、二氧化氯能在pH值很宽的范围内杀灭大肠杆菌,其杀灭效果与温度有关,是温度(1/T)的函数,这一优点弥补了因温度升高而使二氧化氯在水中溶解度降低的缺点。二氧化氯在水中的扩散速度较氯快,所以在低浓度时较氯更为有效。
3、二氧化氯杀灭病毒的作用比臭氧(O3)和氯有效。在洪水期间,二氧化氯对水中柯萨奇(肠道)病菌、人类肠道病毒、疱疹病毒、新城病毒、噬菌体、牛痘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众多病毒,均有很好的杀灭效果。如果使用剂量为0.02毫克/升的二氧化氯,可在几分钟内将水中病毒杆菌杀灭,比氯要有效的多。低剂量的二氧化氯还具有很强的杀蠕虫效果,如果使用二氧化氯0.5毫克/升,便可将微生物甲壳类中的水生二节虱类杀灭,而用氯杀灭则需6.0—7.0毫克/升。
4、二氧化氯对水处理系统中的沉淀、澄清、过滤设备以及配水管网中的藻类异养菌、铁细菌、硫酸盐及还原菌等,都有较好的去除杀灭效果,投加二氧化氯将有利于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因素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二氧化氯消毒具有比较好的效果和广阔的前途。
二氧化氯的不利影响
二氧化氯在碱性条件下,会发生歧化反应(但是在一般水处理消毒过程中不会产生)。歧化反应所产生的氯酸盐(ClO3-)和亚氯酸盐(ClO2-)都会产生某些毒性物质。这两种化合物都会在动物体内产生过氧化氢,把血红朊氧化成没有颜色的正铁血红朊,造成溶血性的贫血。当然这些危害只有当氯酸盐和亚氯酸盐在动物体内大量积累,才会产生,一般使用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的情况下,不太会产生。
总之,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替代氯,有很多有利的方面,但对它所生成的各种副产物的毒理作用也必须给与充分的注意,并作深入的研究。
水产养殖疾病防治技术的作用
水产养殖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水域环境学的基本理论;受到有关生物学和化学实验教学、水产增养殖实践性环节、微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和病害防治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其主干学科:生物学、环境科学、水产学。其主要课程:鱼类增养殖学、甲壳动物增养殖学、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动物疾病防治、海藻与海藻栽培学、水环境化学等。
其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一般安排25-30周。
水产养殖病害流行特点及综合防治措施
摘 要:草鱼病毒性出血病、细菌性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俗称草鱼“四病”,是草鱼养殖生产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疾病之一。因其高发病率、高死亡率而严重制约草鱼的生产,直接影响草鱼养殖的经济效益。目前防治该“四病”主要是采用化学药物,这就引发了对环境的污染以及药物的残留对人体造成的严重危害,且易导致该病的病原体(尤其是病原细菌)产生抗药性而难以达到理想的疗效等恶性循环的现象。中草药毒副作用小,药性残留最低、残留期短而不会污染养殖水体等环境,能抗菌、抗病毒且不易产生耐药性,甚至还能促进鱼类生长,因而具有化学药物无以比拟的优点。所以,中草药在今后的无公害水产养殖中将成为预防鱼病主要考虑的对象。
水产动物病害防治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证到县水产部门报名。
水生物防治员的基本职责应该有以下几点:
1、各种水养生物的病情诊断,并对水生生物的病害进行治疗。
2、对水样生物可能或将要发生的疫情进行测报和预警,以减少水产损失。
3、对水生物病害、病情、病因以及相关的档案进行建立和整理。
4、对各种水质的化验、分析、建档。
水产病害防治应贯彻什么方针
第二章 养 殖 业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
第十一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
第十三条 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第十四条 国家建设征收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第十七条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
第十九条 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第二十条 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措施及措施
抗生素使用后会进入水生动物的血液循环,大多数被排出体外,极少数会残留在体内,并且随着多次使用在体内蓄积起来。
大量使用抗生素后,会导致水生动物体内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药效越来越差,病害越加难治,此外,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还会造成水生动物肠道内菌群失调,破坏微生态环境,导致体内菌群失调。明确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对象、用量、期限、用法及休药期,做到合理用药,一般按规定使用抗生素后500度日即可视为抗生素代谢完全。中草药是天然绿色植物,是我国特有的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产物,是一类兼有营养和药用双重作用,具备直接杀灭或抑制细菌和增强免疫能力的功能,且能促进营养物质消化吸收的无残留、无耐药性的天然药物。以中草药制剂防病技术为主的养殖生产可以基本取代大量使用抗生素防病治病的传统工艺,对病情的控制度高且不易复发;同时,中草药的成本低廉,使得中草药制剂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使之成为水产品病害防治的福音。目前在渔业养殖作为理气消食,增强食欲的使用的有:陈皮、神曲、麦芽、枳实、山楂等中草药制剂,作为清热解毒、杀菌抗病毒的有金银花、连翘、荆介,柴胡、板蓝根,大蒜素,大竹叶黄连等。
水产养殖病虫害防治
暴雨天气对水产养殖的危害与管理措施
暴雨,多发生在高温持续中突遇气候变化,常伴随大风和雷电,容易产生洪水、垮塌等自然灾害。对于水产养殖行业,在天气突变特别是暴雨降落的时候,水中溶解氧急速降低,鱼虾会出现缺氧浮头的现象。
暴雨极端天气容易造成昼夜和水体上下层温差大,水质变化快,水产养殖动物受环境变化影响应激反应加剧,免疫力下降,极易导致病害发生与流行,这对水产养殖业危害特别大。
水中氧气的来源与消耗
天气突变造成水体溶解氧的变化,可从水中氧气的来源与消耗来分析:
水体溶解氧的来源:
水中溶解氧主要来源是依靠水中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
1.空气的溶解;
2.水生生物(特别是浮游植物)光合作用。
水体溶解氧的消耗:
1.养殖生物呼吸作用;
2.微生物耗养;
3.水中化学耗养;
4.水中氧气的逸出。
在精养池中,晴天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可以达到精养池的一昼夜溶解氧总吸入的90.3%,扩散溶入水中的仅占9.5%。
池水中消耗溶解氧最多的为晚上的浮游生物、细菌的呼吸作用和水中有机物的氧化分解,可占到72.19%,鱼类耗氧占16.1%,上层过饱和逸出的约占10.4%,底泥耗氧约0.6%。
影响溶解氧变化的因素
养殖水体溶解氧的变化,主要受光线强度和气压两个方面的影响。
1.水中的氧气主要来源于水生物的光合转换作用,其次才是对空气的溶氧。
天气突变常导致气温、光照、气压的突变。水温相对气温的恒定性较好,因此气温的突变并不是水中溶氧变化的主要原因。但光照的突变将严重影响水生物的光合转换过程,导致产氧量下降。
2.气压的降低,造成水体对氧的溶解度降低,导致水体缺氧。
3.在气压低的情况下,常可见水体底部污染物泛起,这就是所谓“泛塘现象。
“泛塘”现象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气压对水体的影响力,“泛塘”的结果造成水底因缺氧而抑制的好氧菌重新得到获取氧气的机会,由此急剧消耗水体溶氧。
4.环境气压低对养殖动物体内的溶氧能力同样产生了负面作用,导致血液携氧量的降低,因此动物需要通过更多的呼吸来增加氧的摄入。
5.一般在气压低的时候比如下雨之前,尤其是夏季暴雨来临之前溶解氧非常低,还有水生生物的光合作用,夜里要进行有氧呼吸释放二氧化碳,也容易造成溶解氧偏低。
因此,天气突变时水体缺氧并且养殖动物很容易浮头和生病,其原因主要是光照和气压影响的结果,而这个影响主要通过降低产氧、降低溶氧、增加耗氧综合形成的。
水体富营养化或偏肥的影响
现在水产养殖的水体大多富营养化或偏肥,甚者还施用一定的肥料来促使水体生产力提高,如果过量施肥,任何季节任何时候都会造成一定的水体富营养化,从而导致溶解氧降低。
解决的方法是:水体容易富营养化的池塘应该多投放一些鲢鳙鱼等依靠浮游生物为食的鱼类,如果遭遇雷电大风暴雨天气,应尽量开启增氧机加氧。
暴雨前后对水生动物的影响
暴雨前,气压低、天气闷热,池塘溶解氧快速下降,容易导致养殖动物处于不适状态。
暴雨时,水温急剧下降,光照减弱,微生物出现大量死亡,藻菌相易转换,池塘的微生态结构发生急剧变化,从而养殖动物容易发生“应激”反应。
暴雨后,天气晴热,多数池塘蓝藻大量繁殖,加上死亡的微生物腐败,导致池塘水质变差,底层缺氧,养殖动物容易患病。
空气压强与气候温度的关系
压强与温度是成正比关系的,降雨时空气中气温下降,但水温下降的比较慢,此时空气中压强小于水中溶解氧的减少,阴雨天气影响日光的穿透,从而很难维持稳定的水温,同时连续阴天数日还会影响藻类繁衍,导致氧的损耗。
暴雨期间水产养殖的管理措施
1、暴雨前,应该加强巡塘,加固塘基及防逃设施,检查养殖器械和用电设施的安全等。
2、暴雨前中后都要开启增氧机,尽可能增加池塘溶解氧,减缓池塘微生物死亡,稳定水相,防止疫病大规模发生。可使用帮邦魔盒在线水质检测仪在手机软件上设置溶氧上下限,当停电,溶氧不正常时可以电话报警,让养殖户加快反应速度,减少损失。
3、暴雨期间,少投或不投饲料,以免增加池塘有机物耗氧量,同时增加鱼虾活动量,以摄食池塘微生物,从而减少池塘生物总耗氧量。
4、暴雨成灾的,在暴雨过后应及时做好灾后处理工作。如死鱼、病鱼,受暴风卷起的水草要立即捞出,并作无害化处理,防止腐烂污染水质,并估算死亡养殖动物的数量、重量,以供补放苗种参考。
5、灾害发生后,抓紧修复被洪水冲毁的塘坎和各种养殖设施,加固坝坎,及时清除池塘里过多的淤泥,迅速恢复生产能力。如对水浸泡的养殖设施如增氧机、水泵、投饵机等,应抓紧拆卸、烘干、冲洗并进行检修和维护,以便尽快恢复生产。
6、加强消毒工作。对有鱼虾池塘应尽量采用低刺激消毒剂,如使用活性碘、水产用二溴海因等泼洒消毒,可有效防止鱼体因擦伤所引起的体表溃疡、烂皮烂尾等继发性疾病。对无鱼虾池塘,将水尽快抽干,曝晒、清池,用生石灰150千克/亩,对池塘和周边进行消毒。
7、暴雨后,要调控好水质。有条件的可将浑水及时抽出,换注新水;对pH值在8.5以内的池塘,可泼洒生石灰调节养殖水体的pH值,改善水质。平均水深在1.5~2.0米的池塘,可每10~15天每亩用生石灰10千克,化浆水后全池泼洒一次;对水质变清的池塘,可投放生物菌肥、复合肥料等,以保持池塘有足够的肥量让藻相和菌相平衡;对水质过浓,池底有机质含量过多的池塘,建议施用光合细菌、芽孢杆菌等微生态制剂、底质改良剂。比如酵之源,菌多多,弧克。使用微生态制剂的同时,必须开动增氧机,避免缺氧。
8、灾后及时补放苗种。对池塘逃鱼、应激死亡的鱼虾等情况进行观察、判断,以摸清存塘生物量,确定补放品种及数量。鱼种入池前应用2~3%的食盐水浸泡3~5分钟,以防病菌的传播。
9、加强灾后饲养管理工作,重点是投足饲料、施足肥料。饲料中要适当添加VC、免疫多糖、保肝健、免疫多肽进行投喂,提高鱼虾蟹抗应激能力;如果已经发生细菌性病害,则还需另外添加鱼用抗菌药物。
10、养殖池塘是养殖鱼类的生存环境,如何让经受洪涝灾害后的养殖池塘环境尽快稳定下来,为养殖鱼类提供稳定的生存环境,是水产养殖业者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对在洪涝灾害中受损的池埂,进行修复和加固;对损坏的进、排水系统要及时恢复其功能。彻底清除沉积在池塘中的淤泥、杂物和垃圾等,为养殖鱼类重建良好的生存空间。对养殖池塘的供水系统与供电设施进行检修,发现问题要立即修复;同时,对养殖用设备,如增氧机、抽水机、渔船和网具等要仔细地检修,对于已经损坏的养殖用设备要及时修理和重新配置。
鱼急性烂鳃病、鳃霉病、出血病等爆发性疾病预防:
11、连日下雨及阴天,水温又再次回落到28℃以下,正是“ 急性烂鳃病”的爆发条件之一,同时连续阴天,水体藻类死亡老化,消毒不及时,底质有机质过多时,又是鳃霉病和出血病的爆发高峰。尤其是草鱼、鲤鱼、观赏鱼感染鳃霉较为严重,爆发性死亡率高;而花白鲢、草鱼、鮰鱼等出血病的发病率居高不下。因此,在此天气条件下,加强此类疾病的预防。主要是,在做好消毒、调水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鱼体体制的增强。增强鱼体免疫力及抵抗力在这时候显得尤为重要,龙昌杜仲叶提取物属于中草药绿色饲料添加剂,对于提高免疫力,尤其是强对流天气后的抵抗力,作用于鱼体虾蟹本身效果更为直接。
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措施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
农村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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